香港划艇女将勒索案开庭 哭诉失身富翁经过
时间:2010-12-10 20:46:15 点击:1852
☞ 被控勒索x富商300万元的前亚运划艇女将陈学殷,7日在庭上自辩,指自中五毕业后在一间酒楼做公关,认识富商x。x每次去酒楼,都会给她100元贴士。被告又承认,曾跟x先生两度发生性关系,每次获得2000元利是。其后,x再要求有亲密行为,被她拒绝,指自己不是妓女。x给她1000元,打发她离开。
香港《文汇报》报道,现年27岁、育有4岁儿子的陈学殷,自辩及被控方盘问4小时均不停哭泣。在辩方大律师戴伟奥引导作供期间,被告突冲口说出x的姓氏。主审法官即时提醒被告小心,要对x身份保密。
被告称,x是她任职葵芳美心酒楼的常客,每次来到都给她100元贴士。x有时赢了麻雀,更会给2000至3000元贴士。她认识x一至两星期后,被对方游说转往其公司工作。结果,她和同事joey一起转往x的公司任船务文员。她月薪虽只得8000元,但x每月都藉约会,再给她10000元额外的支票。至06年3月,她发现有孕便离职,但仍维持与x每月至少见面一次。
被告表示,她18岁中五毕业后认识男友,不久便同居。她热爱运动,曾代表香港队出赛5年。2005年开始,她在美心酒楼任知客。x经常向她“毛手毛脚”,趁机摸她的手及肩膊,她感到不好受。后来她对x表态,只视对方为“契爷”。自此,x再没有对她毛手毛脚。被告强调,每次收到x送上的支票,都企图交还对方。x又会把现金连同字条给她,并在字条中着她把钱储起。
去年,她发现丈夫有外遇,又遭虐打;对方并将每月8000元综援金全部自用。她当时很不开心,只向x倾诉。x还着她离婚,并介绍律师。最后她听从社工建议,为了小朋友,与丈夫倾谈。
至本年初,x开始向她讲条件,说“我无借口帮你,除非你跟我发生性行为。之后我会每月给你钱,你喜欢花,我可以给你开花店。”陈深信x爱她,答应要求。在尖沙咀一茶餐厅吃早餐后,便到附近的时钟酒店开房。